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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Run4fun 于 2014-3-4 07:53 编辑
他15年没跑过步,但在30岁生日那天,因为“中年危机”而酗酒、迷茫的他突发奇想。
深夜11点,他走出酒吧,面朝南方一路狂奔30英里(48公里),跑了一个通宵。
第二天一早,他双腿酸痛,没法走路,打电话让妻子开车接自己回家。
他名叫迪恩·卡纳西斯(Dean Karnazes,发音car-NAH-sis)——被誉为“世界最著名超级马拉松跑者”的美国加州人。
当然,卡纳西斯能一口气跑出那么老远,不可能完全没有跑步的底子。
1962年8月23日生于加州英格伍德市(洛杉矶西南)一个希腊裔家庭的他,上幼儿园时就自己跑步回家——因为好玩。
11岁那年,他开始测试自己的体能极限:徒步横穿大峡谷;登上美国第一高峰惠特尼山。
12岁生日那天,他瞒着父母,骑行64公里到爷爷奶奶家。
上初中时,他遇上长跑启蒙教练杰克·麦克塔维什。这位教练的训练口诀是:“开跑使劲,冲刺更使劲。”(Go out hard and finish harder.)
他告诉卡纳西斯,比赛后“如果你感觉很好,那就是不够拼。应该感觉难受得要死才对”。
1976年上高一时,卡纳西斯加入校越野跑队。新教练的理论是,跑步是为了寻找内心的安宁;应当“用你的心去跑”(run with your heart)。
那年卡纳西斯第一次参加耐力比赛:一场为贫困学生筹款的操场刷圈。其他学生只跑10圈15圈,他却跑了105圈——一个全程马拉松。
后来因为和另一位田径教练合不来,他赌气不再跑步,这一停就是15年。
自30岁生日之夜开始,他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一个跑步狂人,征战记录包括:
10次跑完卡利斯托加-圣克鲁斯接力赛,距离320公里——独自一人对阵12人接力队。
1995至2006年,11度用不到24小时完成100英里(160公里)长的“西部州耐力跑”(即“西部100”),荣获银皮带扣。
2000至2008年,六度完成跨越死谷的“恶水超极马”(全长135英里,即217公里),其中2004年在摄氏49度高温下夺冠,另有5次进入前十名。
2002年,在零下25度的南极跑完一个马拉松。
2004年,在跑步机上连跑24小时,完成距离238公里。
2005年,不睡觉连续跑80小时44分,距离560公里。
2006年,佛蒙特百公里越野赛第一名。
2007年,以2:55:22的成绩完成纽约马拉松(他的马拉松成绩通常超过3小时)。
2008年,“四沙漠穿越赛”总成绩第一名。
2011年,从位于加州安纳海姆的迪斯尼乐园横跨美国跑到纽约市,全程4800公里,历时75天——日均跑65至80公里。
卡纳西斯也收获了大把荣誉:
2004年 《户外》(Outside)杂志“十佳户外运动员”;
2005/2006/2008年 《竞赛者》杂志“年度耐力运动员”;
2005/2007 艾美奖;
2007年 ESPN“最佳户外运动员”;
2007年 《时代》周刊“世界影响力百人榜”;
他还被《男性健康》杂志评为“世界上最健康的男人”,也是畅销书作家兼专栏作者。
卡纳西斯的最出名壮举,是从2006年9月17日到11月5日,连续50天在美国50个州跑完50个马拉松。
跑第一个圣路易斯市“刘易斯-克拉克马拉松”(3:50:52完赛)前,他的体重是70公斤;最后一个纽约马拉松跑完后(3小时零30秒),他的体重几乎没变——69.5公斤。
在此期间,他周末参加的是正式马拉松比赛,非周末跑的也是正式马拉松赛道——经过当地赛事总监确认,且至少有一人陪跑。
接下来笔者将详细介绍卡纳西斯“50天,50个州,50场马拉松”的故事。
更令人惊叹的是,连续完成50场全马后他居然意犹未尽,决定用两个月时间从纽约再跑回旧金山。可惜在当年12月15日,他在密苏里州中途放弃,以便“多陪家人”。
不过,名气太响也让卡纳西斯树大招风,招致一些人非议忌恨,对这方面今后我们也会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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