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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12: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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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th Law: Timing is Everything
定律7: 攝食的時機是關鍵
Portman加入德州大學的John Ivy博士及科羅拉多大學的Ed Bruk博士這兩位夥伴在營養學的相關研究。 Ivy發現在練習或比賽開始後30分鐘內攝食對肌肉肝糖補充的效果最好。 45分鐘以後,肌肉對胰島素的敏感度開始降低。 兩小時後,肌肉細胞甚至會對胰島素產生抗體的效果。 任何一位深諳營養學及體能表現者都會同意:攝食的時機是關鍵。 你的肌肉對於「在一天中不同時段的營養補充」產生不同程度的反應,對於「在練習或賽事中不同時機的營養補充」反應亦然。 Portman本身無疑也深諳此道。 他與Ivy最近合出了一本書,名為「攝取營養的最適時機Nutrient Timing」,旨在介紹其所謂「如何將毀壞性的代謝作用轉為建設性的代謝作用」。
然而,從已知的營養學觀點來說,攝食的時機的說法似乎只適用於那些「一天練習兩次的運動狂熱者」,因為人體在24小時內會隨著正常的攝食而自動補充肝糖至正常水準。 針對這樣的質疑,Portman指出:「在一項對一群“一天練習一次”者實驗的結果中顯示,運動練習後“立即”攝食補充者在改善“身體的結實指數lean body mass, LBM”方面的表現,優於那些在練習後“兩小時”才攝食補充者達百分之八。」 研究人員並據以將焦點集中在「從練習後的恢復飲料中取得肝糖補充」的研究,並在1992年有具體的發現。 「我們現在已經可以證明:在賽事或練息後攝食蛋白質與碳水化合物,對刺激胰島素的釋放及肝糖的補充極有助益,」Portman進一步表示。
現在,更迫切的問題來了:在比賽中攝食蛋白質與碳水化合物是否也能迅速的補充肝糖儲存? 對此,Portman與同僚們研究自行車運動員們在不同強度訓練中的表現,並分三組讓他們分別飲用「一般的運動飲料」,「四一比的碳水化合物加蛋白質飲料」,以及單純的水。「四一比的碳水化合物加蛋白質飲料」可讓運動員們持續27分鐘,較一般的運動飲料的20分鐘高出許多(祇喝水那組則只能撐14分鐘),雖然兩者在胰島素釋放水準的表現差不多(然而,在稍後的研究中的確證實了蛋白質與胰島素的關聯)。
同時,就像每一個聰明的美國人會做的一樣,Portman集資投入運動飲料事業。他的產品以Endurox R4 及 Accelerade為名行銷,使用擁有專利的「四一」碳水化合物與蛋白質的比率。 這樣的蛋白質含量剛好是在「有助於胰島素的釋放」,卻又「不至於會讓人產生不適」的水準(蛋白質也會促成縮氨酸酵素的釋放,並導致腸胃的壓力)。 這些產品今年將創造一千兩百萬美金的銷售額,並贏得自行車運動者,專業運動員及教練例如Nike Farm Team的 Roy Benson, Frank Gagliano以及跑者Lornah Kiplagat, Ryan Shay與教練Joe Vigil的喜愛。
Eighth Law: Good Science is Like a Bar Brawl rough fight in bar
定律8: 好的科學論辯就像在酒吧內的打鬧一樣精采
科學界對這些針對蛋白質的研究的典型回應是:他們是在一樣的基礎下做比較嗎? Tarnopolsky等人指控Portman他們用兩種「卡路里含量不同」的飲料來做比較,卡路里含量高者自然會促成較多胰島素的釋放。 Ivy他們則繼續去宣揚蛋白質在「卡路里含量一樣」的不同飲料中確實能發生作用。 但是,包括Tarnopolsky在內的批評者則堅定的認為,飲料中有無蛋白質成分並不會造成什麼不同。
相關的爭論一直持續著。 在回覆我最近以電子郵件寄給他的一分研究報告中,一向沉穩Tarnopolsky對Portman等人近來在蛋白質方面的研究甚至不屑的表示:「氨基酸加維他命B複合體當然不會完全等同於單一的維他命B複合體」。 (這樣說也沒錯....)
Ninth Law: Every Five Years, Good Advice Becomes Bad
定律9: 每五年,原來是好的建議就會變成一文不值
所以,至少運動飲料是有作用的,不是嗎? 「我們無從證明“肌肉肝糖耗盡”是限制長時間運動的表現的唯一因素,」Capetown大學生理學家Tim Noakes這樣寫著。 雖然我們已經知道補充碳水化合物可以延長運動時間,但是我們無法使已經累垮的雙腿立即獲得補並充恢復功能。 然而,如果我們想證明撞牆是否因累垮的雙腿引起,我們必須在實驗室做些相關的實驗。
這裡我們再次身陷「大腦與腿」不可分的關係中。 你可能會覺得你已經氣力用盡,但是這樣的認知是來自你那「可能已經失去中立客觀立場」的大腦。 為了了解大腦是否為撞牆的元兇,科學家們讓一些運動員練到他們覺得已經到達撞牆的程度。 研究人員麻痺這些受測運動員的中樞神經系統後,以人工方式刺激他們的肌肉。 研究人員Dan Benardot博士(著有「認真的運動員與營養Nutrition for Serious Athletes」一書)說:「這些肌肉持續顫動,這表示其實肌肉內肝糖還未被完全耗盡。」 Noake則已經在網路上的專欄「顛峰表現Peak Performance」中舉出一堆證據,證明「肌肉肝糖耗盡」其實是背了黑鍋。 在一個實驗中,運動員們在被「操」了四個小時後,已經是精疲力竭了,但是實際上他們當時肌肉內肝糖濃度與碳水化合物的燃燒速率與三個小時時候的水準一樣。 Benardot又說:「傳統的說法是:當體內肌肉肝糖耗盡就會發生撞牆現象,但是存於血液及肌肉中的碳水化合物,以及來自脂肪的熱量,應該足夠供給一個跑者額外所需的每英里約100卡路里(在“有氧aerobic”的狀況下)。 再怎麼算,肌肉內的肝糖應該都還是夠的。」
然而,大腦可能會有不同的意見。 Benardot說:「這是很有趣的現象,而我們則剛剛才開始正視它:心智的疲憊會導致肌肉疲憊的認知。」 在跑步的過程中,大腦做了很多工作,例如:監視血液流量,排汗速率,中心溫度,血糖及壓力賀爾蒙等。 大腦接收並評估各種信息,並且在狀況不妙時下決定「關機」(shut it down)。
有趣的是,蛋白質可能也有助於預防大腦的「中樞疲憊」。 在Oxford的研究人員已經發現「支鏈氨基酸」(branch chain amino acid,一種蛋白質)的耗竭會導致大腦內tryptophan(一種氨基酸)增加,就像那些在吃多了火雞大餐後昏昏欲睡的人已經體驗到的:Tryptophan可抑制中樞神經系統。
Tenth Law: People Never listen
定律10: 人們習於我行我素
現在,我們要談到一個更大的問題,那就是人們可能 - 及如何會 - 因為一些「非關代謝」的無謂的原因而導致撞牆。 例子之一:跑步為了減重。 眾所皆知,跑步比任何瘦身食譜更有效,但是「重份量的訓練」加上「不足量的進食」註定會造成「高頻率的撞牆」。 Eberle說:「有些人想:哇!如果我在今天的長跑練習中可以燃燒600卡路里,我不想因為吃了兩顆補充膠囊以致於最後祇燒掉400卡路里。」 但是,以運動營養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想法是要不得的。
另外,常見的「戰術錯誤」就是有些跑者在第一或第二個飲水站不願意慢下來喝水補充。 Benardot說:「我曾經坐在奧運馬拉松選拔賽的前導車上,並且看到只有少部分選手在競賽的初期會喝東西。 這是天大的錯誤 - 可能也是一個跑者所能犯的最大錯誤。」 因為,那怕只是「輕微的脫水」都會延緩腸胃的淨空。 腸胃的淨空是指將食物養分從小腸流入血液的活動。 運動過程中必須確保體內持續的流通。 在賽前喝大份量的水或飲料,可在一開始就有效的刺激腸胃淨空,接下來你要做的就只是保持體內流通的狀態,約每十分鐘就喝些東西。
So if there were a law above all laws, it would be this: Never forget your bolus.
所以,如果有那麼一條「至高無上」的定律,它應該就是:千萬別忽略了該做的補充(Never forget your bol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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