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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喜欢跑步纯属好胜。刚到港大读书时,发现课程表里居然没体育课。后来住进宿舍才明白,原来每座舍堂都有着深厚的传统,而运动精神就在舍堂间的体育比赛中体现。我不擅“打波”(波=球),粤语又不灵光,于是就练习长跑。一心想在每年一度的舍堂田径对抗赛上为所在的“U-Hall(大学堂,港大宿舍楼之一)”争得荣誉。
那时U-Hall里有位快毕业的研究生是港大的马拉松明星,在他房间门口总堆放着几双很特殊的跑鞋,不时引起我的好奇。攀谈熟悉之后,他还带我去湾仔的公共田径场上参加当地跑步俱乐部的训练。到那里真是大开眼界,我才知道旺角的花园街俗称“波鞋街”,可以买到各大体育品牌最新款的运动鞋。
田径比赛当天一早,我已穿上从波鞋街新置办的一身跑步装备。本想从宿舍楼跑到田径场热身,结果被楼友拉去麦当劳然后打车赶到赛场。等男子5000米发令时才发现那位同楼的长跑明星因感冒没能上阵,心中却窃喜少了个跟我分享胜利的“劲敌”。第一圈领先路过主席台时我望见全楼的人都在为我加油,不禁兴奋得向他们挥舞双手。没想到几圈过后,难以消化的薯条开始反胃,热身不足也使得肝部隐隐作痛,而新买的鞋袜与脚底摩擦就像火烧一样。我双手插腰低着头又勉强跑了几圈,看着被其他选手一个个超过,终于坚持不住提前在终点前逃出赛场。
不知在赛场外水泥地上躺了多久,只记得我羞愧难当地走回宿舍,在大堂的记事簿前失声痛哭,用笔尖蘸着泪水记录下有生以来最大的耻辱。我最终写道:“我才明白以前所有的成功都有运气成分,不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准备并追求虚荣,就迟早会在最最关键的时刻失败,失败,失败!”
在新学期,我搬离了令我伤心自卑的U-Hall, 住进一所新建的宿舍楼。将跑鞋束之高阁的那段日子,也正值我人生最为迷惘的时期。直到某晚我站在楼道的阳台上,望着窗外已经连绵几天的雨,不知从谁的房间传出那首Beyond乐队的《海阔天空》,熟悉的歌词仿佛句句敲打在我的心底。我回到房间,取下跑鞋,义无反顾地跑入雨中......
几年过后,我偶然在一本旧的《OUTSIDE》杂志(99年4月刊)上翻到New Balance的广告:整整两页没有鲜艳的色彩或明星代言,只是在茫茫雨夜,笔直的路穿过寂寥的原野,一个人独自跑向远方的群山。页面左上角的小字写到:慢跑的人何时成为一名跑者?某一天就像这样。(When does a jogger become a runner? On a day like this.)看罢我不禁对这则广告心悦诚服,自己更是哑然良久、感慨万千。
是啊,就在那一晚,当雨点真切地扫在身上,仿佛也扫去了所有患得患失。自小到大都知道有雨要躲,而真正跑在雨里,却只感到无尽的清凉与畅快。我警醒这多年来一直努力追求的,不过是为了确保自己在别人眼中的虚荣与安逸,难道人生的幸福仅是与这些划等号?没有目的地跑在雨中,我发现了身边许多久未察觉的美好— 葱郁掩映的登山石阶、林中点缀落叶的小径、小木桥下的潺潺流水、还有港岛半山宝云路(Bowen Road)上仿佛边跑步边触手可及那些摩天大楼的奇景。在宠辱皆忘的同时,我也找到了那颗无论在暴雨或烈日下奔跑都能够宁静的心。
一年后,我代表社科学院获得了港大的5000米冠军。那次我始终没有向同学们挥手,甚至听不到耳畔的呐喊与欢呼。一枚带有绶带的金牌奖给了我,我也在搬家时无意间将它丢失了。我知道无论未来的何种成绩都不能覆盖一年前的耻辱。而跑步对我来说,已经超越了比赛、荣耀、以及健身的意义。每当感到自己在喧嚣与浮躁中惶惶终日,我就会换上跑鞋出门,让日晒或风雨赐予我免疫所有不良情绪的洗礼。
回到北京,平日里的马路和空气显然不适宜跑步。于是我转向附近的中学操场以及健身房跑台,还曾在大雨中从立水桥跑到崇文门。每次出差,我也都会带一双跑鞋。在一座城市未经梳洗的清晨,通过跑步去观察她的感性与真实。有一次在洛杉矶,我从住地跑到五个mile(约8公里)以外的圣莫妮卡海滩,早上6点已有三五成群的少年在练习冲浪了。而除了大型铲车在翻动和平整沙滩以外,还有些人猫着身子带着耳机用金属杆在沙子里翻动。我不禁感叹美国政府的工作就是到位— 为保证度假海滩的清洁美丽,竟然专门派人如此细致地梳理。直到后来与当地人聊天才明白:铲车是政府雇的不假,环保工人却是不请自来,专门用金属探测器在海滩上搜寻被遗失的金银首饰。
跑步的体验可谓永无止境。因为每一次奔跑,都可以成为自身与心灵间的真诚对话。在汗流浃背、双腿燃烧和胸口将要爆炸的同时,日常的一切纷扰就会突然变得清晰—你回归了你的自然面貌,并且明白自己本来与世间万物同等渺小、微不足道。你只有一路跑下去—直到头脑变得足够轻松愉悦,你才能切身体会原始生命力的澎湃激情。吾生虽有涯,然而跑步的体验可以穿越岁月,令跑者之心一生无涯。
作者系SKINS(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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